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开展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年产味精5.6万吨和年产各类氨基酸产品2.2万吨项目
(2) 建设单位:****
(3) 项目性质:改扩建
(4) 建设地点:**省**市**区水东工业路201号
(5) 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省****公司生产厂房及设备进行改扩建,调整现有项目味精产品结构同时利用味精生产线富余的产能扩建发酵法生产各类氨基酸生产线,广房建筑面积约13100.87平方米,改扩建后味精产品5.6万吨/年,氨基酸产品2.2万吨/年。
二、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的网络链接:https://pan.****.cn/s/19b****00225,提取码: KQxc。
(2)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址:**省**市**区水东工业路201号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
(2)信件:将意见表邮寄至以下地址:**省**市**区水东工业路201****办公室。收件人:何经理,0599-****66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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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