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0
采购需求: **县“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件及邮寄方式。报名表详见附件,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填写清晰完整,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邮箱)。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55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09点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09点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乐采云平台 (www.****.com)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93****9896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千岛湖镇
采购方联系人:余依依
联系电话:183****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
项目联系人:胡仙女
联系方式:137****0869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现场).doc (2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