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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东华街道片区)施工一标段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地址:****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公示期的项目已竣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鑫安路美的**路9号小区4栋**市盘****治理中心一楼
电话:0871—****9537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