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城区猴场黄果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水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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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2

2026年1月12日,我局拟对******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5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电站

2、建设地点

**市**区蟠龙镇、陡箐镇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汉道昌工程****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项目,位于**省**市**区蟠龙镇、陡箐镇,装机规模为120MW,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项目共分为26个地块,共计31个光伏方阵、9177个光伏组串,共安装256956块620Wp单晶大功率双玻组件、41台35kV箱式变压器、399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器与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以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生态保护等环保工程。

光伏阵列区服务年限为25年。期满后须拆除各临时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支座和路面修建时的养护过程、车辆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容积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施工点设置移动式厕所,如厕废水经移动式厕所自带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安全地应用于农业。

2.大气环境

废气有施工扬尘、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焊接废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避让居民集中区,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运输土方和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施工区和交通沿线洒水降尘,在大风、干燥日则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降低燃油机械废气影响;项目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确保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对高噪音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隔挡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禁止中午(12:00~14:30)高噪声作业;运输车辆通过周边居民点时应低速、禁鸣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沉淀池泥渣、生活垃圾。项目开挖、回填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沉淀池泥渣在沥干后,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手续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

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对本区占地类型为梯坪地和坡耕地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场地空闲区域。严格遵循“用多少,剥离多少”的原则,施工前仅对原地表土层较厚的部位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优化总平面布置,尽量少占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以征地红线为界,设置围栏,同时在人为活动频繁、容易进出、路口等区域设置警示牌,提示施工人员或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对植被造成破坏;充分结合地貌特征和场地条件,光伏场区修建时不进行大范围场地平整,采用机械结合人工的方式;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区的灯照时间,降低灯光亮度,降低对施工区外野生动物的光照影响;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永久占地周边、临时占地区附近植被的恢复,采用当地的土著种。

35kV架空线路塔基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均应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跨越永久基本农田段,采用无人机拉线措施,避免施工人员进入永久基本农田内造成农作物破坏;在靠近永久基本农田的施工区域,设置挡墙、护坡、护脚等防护措施,防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靠近永久基本农田一侧设置截水沟,将雨水及过多的洒水降尘等地表径流截流,通过排水沟排至远离永久基本农田一侧;工期禁止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放置或丢弃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需禁止堆放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四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将造成影响降至最低。

架空线路塔基(D12、D13、F7)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为192m2;架空线路塔基(A3、A4、B4、B24、C7、C12、C15、C16、C17、D6、D7、D9、D10、E7、E20、G11)占用地方公益林面积为1024m2。项目采取分区施工,施工完成一处,立即对该处采取灌草相结合恢复植被;禁止乱砍滥伐、随意践踏植被,禁止胡乱堆放土石方等行为,公益林、天然林区域施工需进行严格监管,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较小。

1号地块东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2号地块西北侧(3m)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4号地块北侧、西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5号地块东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6号地块东侧(30m)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7号地块东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9号地块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0号地块东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1号地块西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4号地块北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5号地块南侧、西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6号地块南侧(18m)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19号地块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20号地块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21号地块南侧(紧邻)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23号地块西南侧(28m)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26号地块西北侧(6m)分布有乌**-北盘江流域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架空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约5.76km,采用分段一档跨越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地;35kV架空线路塔基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均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地块施工时,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置围挡;集电线路塔材运输到位后,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对塔材进行组装,安装齐全后起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架空导线通过无人机从空中牵线,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扰动;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出入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开展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宣传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使施工人员能够自觉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施工期固废及时清理,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倾倒;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放置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需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施工后需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当地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运营期废水为光伏电池组件清洗废水,光伏板使用**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清洗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SS),清洗水可直接用于光伏场区灌溉。

2.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噪声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噪声,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逆变器、箱变的安装,可采用避振减噪措施;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加强噪声设备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废太阳能电池板、废变压器油、线路巡检产生的废弃绝缘子、导线。废太阳能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集中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来源于设备检修,属于危险废物,每台35kV箱式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池(共41个,每个2m3),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收集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从事故油池中抽吸转运处置;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导线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回收站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箱变排油槽及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严格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降低项目运营期油类物质泄漏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6.光污染

电池板安装布置时避免光折射朝向居民点方向,以及区内主要道路方向;采用最佳安装倾角(最大太阳辐射对应的倾角);采用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5%的晶体硅;加强宣传沟通,加强宣传沟通,尤其是猫猫关居民、柏秧林居民、马场村居民、塘上村居民、落水洞居民、野龙拢居民、毛裨田居民、赵家田居民。如有居民反映存在光污染,及时在光伏阵列区相应侧边界种植高大乔木进行隔离防护。

7.生态环境

光伏板各支架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光伏组件支架最低处离地高度为1.8m,有利于光伏电池板下方空地的植被恢复;派专人做好光伏板下植被养护工程以保证绿化成活率,及时补种补栽、洒水;加强植被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规范维护人员的行为,禁止维护人员乱丢生活垃圾,减轻维护人群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环境的影响;加强场区工作人员的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运行期对于受到破坏的草地、耕地可以通过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措施可以恢复其草地属性、耕地属性;严禁对项目周边植被进行砍伐,保护原有植被,做好山林防火措施,严禁放火烧山。

(三)退役期

项目退役后,对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光伏区电池组件、支架、变压器等拆除回收处理;拆除的废****回收站,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有关****填埋场进行处理;对拆除的空地进行覆土绿化和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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