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6000吨中高端色母粒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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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55506B任卫庆
潘霞倩**省**市**区
**省**市**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6000吨中高端色母粒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区 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经度:121.59676 纬度: 29.82762****环境局**分局
2025-04-02
鄞环建〔2025〕42号****
2020-06-15850
60****
913********455506B****
913********455506B******公司,****研究院****公司
****0203MA2KNHG10B,913********063670X2025-09-30
2026-01-052026-01-30
www.****.ne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总投资850万元,主要从事中高端色母粒生产,不新增厂房用地,为年产36000吨中高端色母粒生产线技改项目。改造后可达到年产36000吨中高端色母粒生产能力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色母粒。新料经磨粉后按一定比例进行配比,混合均匀挤出,切成粒子。本项目产品主要为色母粒,产品品种未发生变化,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改变。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废水的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2、废气污染防治要求。按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各类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投料搅拌粉尘、熔融挤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苯乙烯、氨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其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须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相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化处理,严防二次污染的产生。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原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投料搅拌粉尘、熔融挤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苯乙烯、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苯乙烯、氨、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中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 3、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本项目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进行再生处置;废机油、废除湿介质、水环真空泵废水、喷淋废水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严格按照环评所述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你单位要对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3.751t/a,颗粒物1.653t/a。 3、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1、①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本企业按环评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 ②本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及安装均委托有相应资质进行,运行过程中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和安全管控台账,确保相关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③ 项目运行以后,本企业将加强各项管理,采取系列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本项目排放总量未超出控制指标。 3、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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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07 1.653 0 0 1.207 1.207 /
0 0.094 3.751 0 0 0.094 0.09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A001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达标
2 TA003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3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达标
3 TA008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8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9)排放 达标
4 TA009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9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0)排放 达标
5 TA0011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1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2)排放 达标
6 TA0012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2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3)排放 达标
7 TA0013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3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4)排放 达标
8 TA0014袋式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4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5)排放 达标
9 TA002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2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达标
10 TA004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4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达标
11 TA0015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5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6)排放 达标
12 TA005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5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 达标
13 TA006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6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 达标
14 TA007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7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 达标
15 TA0016水喷淋+去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6)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气经收集后经过TA0016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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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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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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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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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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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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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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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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