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我局拟对**区生态峡谷漂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5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区生态峡谷漂流 |
| 2、建设地点 | **市**区以朵街道滴水岩村、阿戛镇仲河村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山水永秀****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省**市**区以朵街道滴水岩村、阿戛镇仲河村,本项目为生态峡谷漂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5784.04m2,主要包括峡谷、溪流、两岸滩地荒地所在区域。利用当地奢渡河、通仲河河道**,以及周边的荒山、滩地规划建设漂流体验区、缆车观景区与游客接待区三大功能区,其中缆车观景区占地面积为15747.85m2,漂流体验区占地面积为1327.01m2,游客接待区占地面积为38709.18m2(包含住宿、餐饮、休闲、交通、购物等旅游商业配套设施等);漂流河道的起点位于奢渡河末端,向东南延伸,最终抵达下游通仲河的东岸,漂流河道总长度约2.15km;项目建成后,预计最大日接待游客量可达2000人次。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回顾性评价 项目原施工期主要建设了景区西大门、低空缆车连接栈道、缆车观景平台、缆车观景露台、缆车观景上站平台、上站平台至河滩连接栈道、缆车通行区域、缆车下站平台、下站平台连接楼梯、漂流准备平台(鹅卵石铺设面)、下峡谷连接栈道、瀑布连接道路1、瀑布连接道路2、瀑布口连接栈道、旅游厕所及铺装区、****中心(包括瀑布大门、****餐厅)、生态停车场、景观平台、生态庭院等)。 原施工期已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使用合格燃料等措施,施工扬尘与运输车辆尾气得到有效控制,未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未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后由环卫清运,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奢渡河、通仲河等周边水体,未造成水体污染;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车辆鸣笛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含油劳保用品按一****环卫处置、土方全部回填于景区低洼处、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可回用部分运至合法消纳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营地,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对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向农田、河道排放固废及污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外环境;通过优化施工时序、严控施工范围、开展环保宣教、落实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减缓了施工对河道沿岸及水生生物的影响;在水土流失防治方面,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持方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强化临时苫盖、排水沉沙等临时防护,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生活污水、淋浴废水、餐饮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缆车观景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座6m3改良式化粪池(1#)收集处理;游客接待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2座20m3改良式化粪池(2#、3#)收集处理;太空舱住宿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座10m3改良式化粪池(4#)收集处理;景区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1#、2#、3#、4#)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作农肥;本项目未设置淋浴区,需淋浴游客将由景区车辆转运至百车河景区进行淋浴,淋浴废水依托百车河景区现有改良式化粪池(有效容积380m3)进行收集处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作农肥;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有效容积为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改良式化粪池2#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作农肥。 2.大气环境 运营期间****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餐厅)产生的饮食油烟、改良式化粪池及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 项目做好进出车辆的管理,如选择达标排放的车辆、禁止怠速行驶等,减少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设员工食堂与宿舍,项目****餐厅)餐厅,主要为部分游客提供一餐(晚餐)服务,设置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去除率为90%),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通****餐厅楼顶,高于楼顶2m以上排放;改良式化粪池采用地埋式设计,生活垃圾收集桶为密闭式,且垃圾日产日清。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社会活动噪声、交通噪声,以及缆车驱动系统、变压器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区域用途,禁止举办高噪声促销宣传活动;加强车辆出入与场内行驶管理,优化行车路线,实行人车分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无故鸣笛,设置相应禁鸣与限速标识;车辆进出场途经周边村庄时必须减速慢行,降低噪声影响;在相应位置设立清晰的交通引导与警示标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成后设备运行噪声对各缆车观景区场界昼间贡献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昼间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在河道底部主要为天然鹅卵石,河道治理施工过程中不会产生底泥,因此不涉及底泥的堆存和处理问题。此外,项目人员运输不涉及电瓶车使用,不产生废旧蓄电池。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河道垃圾、隔油池油污、改良式化粪池污泥、医疗垃圾(废弃药品包装)、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旧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及缆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打捞后的河道垃圾经分类投入垃圾收集桶,与景区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隔油池产生的油污属厨余垃圾,投放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由环卫部门指定收集、运输服务企业收集至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的服务企业处理;改良式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清掏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可按“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的“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袋”进行处理,其全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将其混入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旧含油手套、含油抹布、废棉纱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低空缆车日常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危废代码为900-217-08。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改良式化粪池(1#、2#、3#、4#)、隔油池、缆车观景区垃圾中转站、游客接待区垃圾中转站、缆车观景区事故应急池、游客接待区事故应急池为一般防渗区,景区地面、景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企业在加强管理,强化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渗入地下的可能性极小,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6.生态环境 强化生态保护宣传与行为规范,持续提升职工与游客的生态保护意识;明确公布并严格执行游客行为规范,严禁破坏植被、采摘植物,禁止一切捕鱼、钓鱼、网鱼等行为,严禁捕捞、猎捕、惊扰或投喂任何野生动物;合理规划漂流、缆车的运营时间与线路,避免在野生动物繁殖、育雏等关键生态敏感期及核心栖息地进行高强度人为干扰;对观光平台、步道等游客集中区域,采取设置生态隔离带、观景缓冲区等措施,引导游客在指定范围内活动,减少对周边生境的直接侵扰;加强巡护、监测与应急响应,建立并落实常态化生态巡护制度,对破坏生态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适时开展水、陆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长期监测,评估旅游活动对生态的累积影响;加强对绿化区、生态护坡的定期养护与补植,优化植物群落结构;严格保护原生植被,对脆弱区域实施封育,促进自然恢复;对漂流河道关键岸坡、缆车站点周边、游人密集区等水土流失风险较高区域,采取工程措施(如生态护坡、排水沟、植草砖等)与植物措施(如本地草本、灌木补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与修复;项目不得改变河道天然水文条件,禁止任何束窄河道或筑坝行为,所有设施须满足防洪标准,并于汛期执行设施撤离预案;在游客上下艇点位设置生态警示牌,引导游客规范行为。此外,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含岸线)内设置餐饮区、商铺等经营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