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美新苑小区158-9-10-11号店面租赁经营权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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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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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美新苑小区158-9-10-11号店面租赁经营权

关于宝美新苑资产招租公告

我公司位于宝美新苑158-9、158-10、158-11店面欲对外公开招租,请有意者到****报名。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方式:宝美新苑店面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每个标的标底价详见附件)。

二、报名地点:浔中镇东埔路5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17:00

四、招投标时间:2026年2月24 日15:00

五、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136****9916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须知

招投标须知

一、本次投标的有**县宝美新苑158-9、158-10、158-11店面租赁经营权,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2026年 2月24 日15:00

四、报名截上时间:2026年2月23 日17:00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店面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间(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银行**县支行,账号:135********0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档应注明“****公司***资产竞标保证金”****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帐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办理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标书代写

六、报名地点:浔中镇东埔路5号

七、租赁期限:店面租期3年(含前2个月免收租金装修期)。

八、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标底价为8.1元/㎡,(每个标的标底价详见附件),投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经3次平标难予确定中标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中标者。中标者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者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应当场签收(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七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十、招投标规则: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流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一、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

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四、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

十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付清。

十六、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七、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

2026年2月 4日


附件

宝美新苑资产清单及标底价

序号

店号

建筑面积

专有面积

租金标底价 (元/㎡)月

1

158-9

102.91

94.2

8.1

2

158-10

128.02

117.18

8.1

3

158-11

143.61

131.45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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