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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进一步提升**工业集中区乐和产业园的基础设施整体水平,顺应**区工业产业经济增长新需求,****园区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同意实施**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市**工业集中区乐和产业园。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654.21m2(72.98亩),共分为:乐和西地块(工业生产区)和****服务区)2个地块,总建筑面积71087.81m2,总计容建筑面积69727.8m2,其中:
1、乐和西地块(工业生产区)
该区域用地面积45342.01m2,**标准厂房10栋,总建筑面积55692.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887.4m2,均为标准厂房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04.65m2,为消防水池及泵房等。该区域计容建筑面积为63813.16m2。
2、****服务区)
该区域用地面积3312.20m2,总建筑面积15395.7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40.40m2、地下建筑面积555.36m2。
根据园区实际需要,****园区内外道路(含桥梁)、停车场、绿化、地面硬化、给排水及供水管网、室外电力、配电房、泵房、围墙、室外电信、室外消防、无障碍、信息化、路灯、交通等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010.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执行,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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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改革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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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送:区人大财经委、区住建局、******局、****环境局、区工信局。
报:市发改委、****政府。
桂****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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