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兴****公司: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意见及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以“临发改审字〔2021〕85号”文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租赁方工艺要求变化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项目投资估算发生调整。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意重新批复**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点位于****工业园。
三、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363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212.36平方米,包括建设厂房、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厂房、地下部分、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二路,翻修创业大道和工业八路等,其中:(一)**厂房建筑面积48860.12平方米(地上计容部分48358.17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部分501.95平方米);(二)**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厂房建筑面积8352.24平方米;(三)**机动车位92个(小汽车车位77个,货车车位15个);(四)**非机动车位1136个;(五)****二路道路长592米,宽20米;(六)翻修工业八路道路长613米,宽14米;翻修创业大道道路长508米,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厂房的建筑装饰工程,消防、电气、弱电、室内给排水等安装工程,场地硬化、给排水、电力、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以及道路工程、管道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
四、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五、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30178.4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3266.34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25.60万元,预备费2058.46万元,建设期利息11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六、“临发改审字〔2021〕85号”文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须经有资质单位评审通过,项目概算须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分别出具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和概算评审意见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桂****改革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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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送:区人大财经委、区住建局、******局、****环境局、区工信局。
报:市发改委、****政府。
桂****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
**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名 称 | 金额 (万)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主决定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114.46 | √ | √ | √ | ||||
| 设计 | 637.23 | √ | √ | √ | ||||
| 建筑及安装工程 | 23266.34 | √ | √ | √ | ||||
| 监理 | 134.83 | √ | √ | √ | ||||
| 其他 | 6025.54 | |||||||
| 总投资 | 30178.40万元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等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8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