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PE塑料吹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PE塑料吹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PE塑料吹膜建设项目 | **市**县滨河大道东侧X021县道北侧169号 | **** | **** | 总投资10000万元,年生产4500吨PE膜。 | 1.废气。本项目熔融吹膜废气、调配油墨废气、印刷(含烘干)废气、印刷机清洗废气、调配制胶废气、涂布(含烘干)废气、涂布机清洗废气、造粒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2021年补充说明)》****印刷行业A级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印刷机清洗废水、涂布机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印刷机清洗废水、涂布机清洗废分类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印刷机、涂布机、分切机、复卷机、中央供料系统、造粒机、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边角废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经造粒机造粒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原料包装袋、废印刷版、废滤网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催化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废压敏胶桶使用后密封好交由厂家回收,可直接回用于其原始用途,不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破损废压敏胶桶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管理、贮存、运输等要求。废水性油墨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0036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