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改性塑料颗粒2000吨项目 | **** | **市**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进道106号3号楼211厂房 | 添利(天****公司 | ****拟投资1600万元人民币,购置位于**市**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进道106号3号楼211厂房建设“年产改性塑料颗粒2000吨项目”。项目通过购置10套双螺杆挤出造粒机组、4台注塑机、1台冲击试验机及配套设备等,利用外购PP、PE、ABS颗粒及色粉等原材料进行挤出、注塑等加工,形成年产用于医疗、电子、日用品等行业改性PP颗粒800吨、PE颗粒800吨、ABS颗粒400吨的生产能力。 | (1)废气: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气主要为配料、投料、挤出、注塑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设2根排气筒。其中,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配料工位和拌料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挤出、注塑工序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挤出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挤出机模具上方和注塑机射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各自密闭房间内负压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厂房内配料、投料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冷却塔定期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并排入厂房外西北侧废水总排口,主要水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最终由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厂房内切粒机、空压机及室外送风风机、环保设备风机、冷却塔,其中室外风机及冷却塔均采取基础减振并安装隔音房或消声器、隔音棉等降噪措施。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与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限值要求,夜间不运行。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防锈油桶、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塑料、废布袋、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回收部门,废布袋和除尘灰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