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5〕36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分局
名 称: ****搅拌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湖****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搅拌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镇小柏山村,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169.8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站200m3/h的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石料破碎生产线1条(自用)。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商品混凝土32万立方米/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气
项目****搅拌站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物料混合搅拌废气、给料和输送带粉尘;石料破碎生产线破碎投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及装卸扬尘、车辆运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等。
搅拌楼整体密闭,粉料筒仓呼吸粉尘通过脉冲反吹除尘器、自然沉降等方式处理;物料混合搅拌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自然沉降等方式处理;给料和输送带粉尘通过喷淋洒水、输送皮带廊上部封闭等方式处理。石料破碎生产线整体密闭,投料、鄂式破碎工序过程中同步进行喷淋降尘;厢式破碎、筛分、皮带输送等工序均为湿法作业;堆场扬尘及装卸扬尘采用围挡、覆盖并配有喷雾降尘设施处置;车辆运输粉尘采用车辆封闭遮盖、洒水降尘等方式处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轮胎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砂石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轮胎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砂石清洗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进入**池暂存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砂石清洗用水。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厂界西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泥饼、试拌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收集暂存于砂石料储备仓库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泥饼、试拌废弃物等收集后**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67t/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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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