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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在2025非年度(第二批)及2026-2027年度规划设计业务非核心技术配合服务采购(有线无线1)项目中存在违约行为,根据《****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1、该供应商同类产品(传统业务技术配合服务产品,包括传统业务技术配合服务等细化产品)以本公告发布之****集团****公司记一次严重负面行为。
2、取消该供应商在(2025非年度(第二批)及2026-2027年度规划设计业务非核心技术配合服务采购(有线无线1))的中选资格,终止该供应商在全院剩余份额的执行。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该供应商****采购: 对于充分竞争领域产品,本产品禁止与该供应商**;其他产品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期采购评审中综合得分(总分)扣2分(百分制)。对于不充分竞争领域产品,本产品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期采购评审中综合得分(总分)扣2分(百分制);其他产品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期采购评审中综合得分(总分)扣1分(百分制)。
4、供应商禁用期满且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承诺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解除禁止**追责。对禁用期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改的供应商,自动**追责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