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4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代理内容: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技术服务及审核验收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内容可通过电话咨询),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2、代理费用: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质量:完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二、资格要求
1、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3、参加本次比选会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需提供资料
1、单位或机构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选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2023年2月至今)招****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内的有效备案网页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6、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声明、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等相关内容。
7、报价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2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8、其他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密封递交。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资料递交
1、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报名。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报名的,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2、递交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4、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1-****246
地 址:**市**区**路69号(****6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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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