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安沙镇振园路9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多杰****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300m2,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四部分:1.生产工艺及清洗废水处理方式变化。拉弯矫直机组产生的清洗废水由退火炉蒸发****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新增1台重卷机(带清洗功能),产生的清洗废水与拉弯矫直机组产生的清洗废水一起处理。2.废乳化液由委外处置****处理站处理。废乳化液、清洗废水及冷却塔排污水处理后出水作为冷却塔补水,不外排。污水处理站禁止处理外来废乳化液及工业废水。3. 50T、80T退火炉现各有4个排口,各通过1根排气筒合并排放,因各排口间距过大,合并排放时气流阻力过大导致退火炉无法正常点火的频次较高,影响正常生产,排气筒由2根增加到4根。4.现有2台切管机(1台切铝管、1台切纸管)未设除尘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更换为1台切管机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废乳化液、清洗废水及冷却塔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零排污技术规范》(GB/T 44325-2024)后作为冷却塔补水,不外排。污水处理站禁止处理外来废乳化液及工业废水。 (2)废气:现有50T、80T退火炉排气筒由2根增加到4根,排气筒高度15m,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切管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各设备运行对厂界的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生化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暂存间,交专业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废化学品包装物、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生化污泥)、浓缩液(低温蒸发产生)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出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4042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1日)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