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能源汽车ABS****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市塔石街道鞋产业北侧4号地块 | **** |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7.11亩(18070.55m2),总建筑面积42567.4平方米。 项目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设年产750万只汽车ABS电磁阀和3000套军车中央充放气系统生产线 |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涂装废气经过水帘+喷淋塔处理后再收集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漆涂装废气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下料粉尘、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各工序废气的收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加强涉VOCs物料的密闭贮存,选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原辅材料,加强废气的收集效率,提高废气处理设施效率。 2、废水 生****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 采取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采用实墙隔声、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定期维护设备。 4、固废 收集的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布袋、废RO膜、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食用油脂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铝灰渣、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槽渣、水性漆渣、废超滤膜、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水处理浮油、污泥、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做好地面硬化,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基本无污染途径。为减少污染风险,建议将化学品库、油品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涉水区域做好重点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在此基础上,项目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不良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301****中心)
通讯地址:**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