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关于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宁工信政法〔2019〕1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国网**供电报送的《****公司关于 110 千伏甲西Ⅰ路等11 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请示》(宁电运检〔2025〕265号)进行审核,现将拟对110 千伏西甲线等11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划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月12日,在此期间****工信局能源科。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能源科,0593-****316。
附件:****关于划定110千伏甲西线等11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函(拟复函)
****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