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县城详细规划的公示

审批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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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县城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4

****

关于**县县城详细规划的公示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要求,城镇详细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实施用途管制、审查项目方案、办理土地审批、监管各类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为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整治更新、保护修复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我县组织编制了《**县县城详细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对该规划进行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4楼公示栏)

****政府网(http://www.****.cn/)

二、公示期限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5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县县城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

2026年2月4日

附件

**县县城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次****中心**,规划范围****公司独立办公区,****中心南侧挡墙,西邻橄榄坡公园,东临百灵寺。

**县城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3.13平方公里。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无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二、目标定位

针对**县第三产业和人口等方面现状存在的问题,本次规划通过土地利用、指标引导等方法重点发展县城的第三产业,未来县城将成为**近**的三产重点**,成为 好耍之城、康养之城、融合之城 。

好耍之城:打造三区两县内 好耍之城 的名片,形成以 吃、购、住、耍 为一体的 全时+全龄+全季 的沉浸式文旅目的地。

康养之城:通过 康养+社区、民宿、运动、旅游、医疗 等,形成完整的 康养+ 产业体系,打造 康养名县 ,提升区域竞争力。成为******示范区、阳光康养旅游示**。

融合之城:聚焦 一区五县、共富共兴 总体战略,从产业统筹、城乡融合、公服保障三**面,建设山区共富试验先行区。着重考虑城市开发边界周边的连片集体土地的利用,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过渡带,其功能定位与产业规划需兼顾国土空间约束、乡村**需求及产业升级趋势。

三、规划结构

本轮详细规划的规划结构为 一环三核四组团六公园 。

一环:指超级绿环(生态徒步环),是一条围绕县城建设的、连接七一公园、橄榄坡公园、同缘公园、体育公园、月潭公园与百灵寺山地公园的健康环、景观环、生态环,全程约10公里。

三核:指文旅核、都市活力核、融合核。

四组团:指北部产业配套组团、综合服务生活组团、高铁生态居住组团、城乡融合示范组团。

六公园:指七一公园、月潭公园、同缘公园、橄榄坡公园、百灵寺山地公园、体育公园。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313.8公顷(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致),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留白用地、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城镇住宅混合用地、商业/文化混合用地、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以及城镇住宅/旅馆混合用地十四大类。

(一)居住用地(07)

规划居住用地57.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4%,人均用地面积18.0平方米。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56.2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4公顷。

规划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901)43.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0%,主导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70%。

规划城镇住宅/旅馆混合用地(0701/090104)6.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主导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9%,人均用地面积9.7平方米。

其中机关团体用地8.5公顷;科研用地0.6公顷;文化用地1.0公顷;教育用地16.6公顷;体育用地1.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8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2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8.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0%,人均用地面积5.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4.3公顷;商务金融用地3.3公顷;娱乐用地0.8公顷。

规划商业/城镇住宅混合用地(0901/0701)用地2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2%,主导用途为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60%。

规划商业/文化混合用地(0901/0803)用地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主导用途为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60%。

规划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0902/0901)用地3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4%,商务金融与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做具体限制。

(四)仓储用地(11)

规划仓储用地0.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

(五)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49.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7%。

其中铁路用地5.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39.4公顷;交通场站用地4.8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

其中供水用地0.3公顷;供电用地3.0公顷;邮政用地0.5公顷;消防用地0.7公顷。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1.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4%。

其中公园绿地27.1公顷,人均用地面积8.5平方米;防护绿地12.5公顷;广场用地2.3公顷。

(八)特殊用地(15)

规划特殊用地1.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

其中军事设施用地1.1公顷,监教场所用地0.8公顷。

(九)留白用地(16)

规划留白用地0.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交通系统

延续现状 两横(西环南路西段、东**街)两纵(东环路、西环路) 的结构形式。

(二)道路等级

****车行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为了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规划对部分道路进行弹性控制。

主干路:东环路、西环路、东**街、**东路、**路、**连接线等现状道路,红线宽度为13-24米。规划将**路由16米拓宽至24米,提升县**西向交通能力。

次干路:中环路、**路、月潭街、**西路等现状道路,红线宽度为12-18米。

支路:新增三条规划支路,分别为规划一路、玉****社区连接线,红线宽度为6-12米,其余均为现状或现状道路拓宽。

(三)道路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干路路网延续现状,重点优化支路路网,新增三条支路,道路坡度一般不大于8.0%。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hm2)

人均用地
(m2)

占比
(%)

07

居住用地

57.6

18.0

18.4%

其中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56.2

17.6

17.9%

其中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56.2

17.6

17.9%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4

--

0.4%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1.0

9.7

9.9%

其中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8.5

2.7

2.7%

0802

科研用地

0.6

--

0.2%

0803

文化用地

1.0

--

0.3%

0804

教育用地

16.6

--

5.3%

其中

080403

中小学用地

15.4

--

4.9%

080404

幼儿园

1.2

--

0.4%

0805

体育用地

1.3

--

0.4%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2.8

--

0.9%

其中

080601

医院用地

1.8

--

0.6%

080602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0.5

--

0.2%

080603

公共卫生用地

0.5

--

0.2%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0.2

--

0.1%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18.9

5.9

6.0%

其中

0901

商业用地

14.3

4.5

4.6%

090102

批发市场用地

0.5

--

0.2%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3.3

--

1.1%

0903

娱乐用地

0.8

--

0.3%

11

仓储用地

0.8

--

0.3%

其中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0.8

--

0.3%

12

交通运输用地

49.3

--

15.7%

其中

1201

铁路用地

5.1

--

1.6%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39.4

--

12.6%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4.8

--

1.5%

其中

120801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2.7

--

0.9%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2.1

--

0.7%

13

公用设施用地

4.5

--

1.4%

其中

1301

供水用地

0.3

--

0.1%

1303

供电用地

3.0

--

1.0%

1307

邮政用地

0.5

--

0.2%

1310

消防用地

0.7

--

0.2%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1.9

13.1

13.4%

其中

1401

公园绿地

27.1

8.5

8.6%

1402

防护绿地

12.5

--

4.0%

1403

广场用地

2.3

--

0.7%

15

特殊用地

1.9

--

0.6%

其中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1.1

--

0.4%

1505

监教场所用地

0.8

--

0.3%

16

留白用地

0.7

--

0.2%

0701/0901

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43.8

13.7

14.0%

0901/0701

商业/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22.6

7.1

7.2%

0901/0803

商业/文化混合用地

1.4

--

0.4%

0701/090104

城镇住宅/旅馆混合用地

6.8

--

2.2%

0902/0901

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

32.5

--

10.4%

城镇开发边界

313.8

98.0

100.0%

注:规划末期常住人口规模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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