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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个人独资)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县永明镇红岩村六组
建设内容:**标准圈舍4栋,结构为砖混加钢结构,预计年出栏生猪10000头,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管理用房,进场道路,粪污处理池,自动化料线料塔,干湿分离机,管网铺设等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个人独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161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涪**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单元18层4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7****002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