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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85366X | 建设单位法人:李翰卿 |
| 谭旭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儒林镇长湖路20号 |
| 扩建年产15000吨多功能母粒项目(部分验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649722 纬度: 31.620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0 |
| 常金环审〔2024〕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85366X001Q |
| 2022-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85366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85366X | 验收监测单位:澄铭环境****公司,******公司 |
| MA1NDPPT-5,MAE38C3M-0 | 竣工时间:2025-05-23 |
| 2025-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6-0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塑料制品800t、改性塑料粒子3500t、特种工程材料4285t、驻极母粒857t、抗菌母粒857t、多功能车用母粒2500t、多功能膜用母粒2500t、多功能医用级彩色母粒25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塑料制品800t、改性塑料粒子3500t、特种工程材料4285t、驻极母粒857t、抗菌母粒857t、多功能车用母粒5000t、多功能膜用母粒5000t、多功能医用级彩色母粒5000t |
| 分期建设,部分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混合搅拌→熔融挤出→(热切风冷/水下切粒→离心脱水)→振动筛分→(计量包装→改性塑料粒子)/(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混合搅拌→熔融挤出→(热切风冷/水下切粒→离心脱水)→振动筛分→(计量包装→改性塑料粒子)/(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塑料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车间12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8#车间12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9#车间12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9#车间3台注塑机注塑废气和12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7#车间1台粉碎机粉碎废气、11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和9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7#车间2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6#车间10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车间3台注塑机注塑废气、10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3台粉碎机粉碎废气和4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4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7#车间11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挤出造粒废气和1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7#车间2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挤出造粒废气、1台真空干燥转鼓机组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 设备位置在车间内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冷却水强排水→一级沉淀→二级沉淀→回用池。 20台挤出造粒机组设备、6台空压机、1台粉碎机。 PP1500t/a、POE2500t/a、EVA1500t/a、PA250t/a、PBT100t/a、PET100t/a、滑石粉2820t/a、碳酸钙2100t/a、炭黑1200t/a、钛白粉1500t/a、颜料650t/a、氢氧化镁600t/a、聚乙烯蜡17t/a、抗氧剂11.256t/a、液压油3t/a、润滑油0.2t/a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冷却水强排水→污水收集池→搅拌池→过滤机→**池→砂滤→活性炭吸附→循环水系统,产生一般固废废活性炭0.15t/a,委托****处置。 10台挤出造粒机组设备、3台空压机、3台粉碎机、1台真空干燥转鼓机组。 PP750t/a、POE1250t/a、EVA750t/a、PA125t/a、PBT50t/a、PET50t/a、滑石粉1410t/a、碳酸钙1050t/a、炭黑600t/a、钛白粉750t/a、颜料325t/a、氢氧化镁300t/a、聚乙烯蜡8.5t/a、抗氧剂5.628t/a、液压油0.1t/a、润滑油0.8t/a、聚合氯化铝0.84t/a、聚丙烯酰胺0.1t/a |
| 增加了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还有10台挤出造粒机组设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新增2台粉碎机均交替使用,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以上变动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且不会导致生产能力增加,属于一般变动;1台真空干燥转鼓机组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以上变动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且不会导致生产能力增加,属于一般变动。 10套挤出造粒机组设备暂未建设,故原辅材料用量按实际统计。原环评中液压油、润滑油用量预估错误,本次根据企业实际用量进行统计。原环评未预估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使用量,本次进行统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4 | 0.48 | 0 | 0 | 0.24 | 0.24 | |
| 0 | 0.17 | 1.44 | 0 | 0 | 0.17 | 0.17 | |
| 0 | 0.005 | 0.144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2 | 0.014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116 | 0.192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24 | 0.96 | 0 | 0 | 0.24 | 0.24 | |
| 0 | 54864 | 67680 | 0 | 0 | 54864 | 548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335 | 0.62 | 0 | 0 | 0.234 | 0.234 | / |
| 0 | 0.2899 | 0.4933 | 0 | 0 | 0.29 | 0.29 | / |
| 1 | 化粪池 | 常****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活污水管网和排污口接入****处理厂 | 经监测,本项目污水排放口DW001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符合常****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 | |
| 2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本项目冷却水强排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冷却水和自定标准要求 | 经监测,回用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标准限值,悬浮物符合项目自定标准。 |
|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6#车间10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监测,DA001排气筒废气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6#车间3台注塑机注塑废气、10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经监测,DA002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氨、乙醛、二氯甲烷、氯苯类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3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3#车间3台粉碎机粉碎废气和4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经监测,DA003排气筒废气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 4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3#车间4条挤出造粒机组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经监测,DA004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氨、乙醛、二氯甲烷、氯苯类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5 | 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7#车间11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挤出造粒废气和1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经监测,DA005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颗粒物、氨、乙醛、二氯甲烷、氯苯类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6 | 滤筒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7#车间2条挤出造粒机组投料、挤出造粒废气、1台真空干燥转鼓机组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经监测,DA006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颗粒物、氨、乙醛、二氯甲烷、氯苯类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1 | 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墙体隔声 | 经监测,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
| 1 | 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经核实,本项目厂区内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面积为40m2,满足现有一般固废的贮存能力;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标准设置28m2危废仓库2座,满足现有危险废物的贮存能力,地面、墙面设置防腐、防渗措施,四周设置导流槽,门口及内部设置标识牌,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分区贮存,并设置照明、消防设施、视频监控。 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滤袋、废活性炭、污泥均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喷淋废液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鑫邦****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委托云禾环境科技****公司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废处理率100%。 |
| 1 | 1)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相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转运时,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运输人员应配置必要且质量合格的防护器材。2)存放区风险防范措施:油品必须设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房必须防渗、防漏、防雨;仓库、危废仓库内应设置一个收集桶,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将泄漏的物料或废料收集至桶内暂存,最终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仓库、危废仓库应配备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3)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小量泄漏:尽可能采用不产生冲击、静电火花的工具进行泄漏物的回收,将泄漏物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沙土、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大量泄漏: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处理场所处理。4)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定期对储运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②在管道以及其他设备上,设置永久性接地装置;在危险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抗静电工作帽和具有导电性的作业鞋;有防雷装置,特别防止雷击。③应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对设备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 ④活性炭吸附箱需设置温度指示、压力指示、泄压装置、超温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系统。⑤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监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除尘器的进风口宜设置隔爆阀及温度监测报警装置。⑥要有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各重点部位建议设置灭火器,并且对其做定期检查。5)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活性炭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6)事故应急池设置:项目拟和租赁方共同建设一座12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暂存需要,同时厂区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截流阀,可确保事故时的消防废水、泄漏废液能进入该水池储存,不排入外环境。7)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利用车间存储区、危废暂存区收集装置作为一级防控措施,主要防控泄漏少量物料。二级防控措施:利用事故应急池作为二级防控措施,用于事故状态下储存泄漏物料、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当厂区二级防控系统无法满足防控需求时,企****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管理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厂区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及附近河道上游、下游方向设置拦截措施,防止事故废水进一步污染下游水环境。8)与****管理局的联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需开展大气、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安全论证并获得****管理局的许可。 | 1)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相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转运时,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运输人员应配置必要且质量合格的防护器材。2)存放区风险防范措施:油品必须设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房必须防渗、防漏、防雨;仓库、危废仓库内应设置一个收集桶,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将泄漏的物料或废料收集至桶内暂存,最终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仓库、危废仓库应配备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3)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小量泄漏:尽可能采用不产生冲击、静电火花的工具进行泄漏物的回收,将泄漏物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沙土、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大量泄漏: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处理场所处理。4)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定期对储运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②在管道以及其他设备上,设置永久性接地装置;在危险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抗静电工作帽和具有导电性的作业鞋;有防雷装置,特别防止雷击。③应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对设备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 ④活性炭吸附箱需设置温度指示、压力指示、泄压装置、超温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系统。⑤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监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除尘器的进风口宜设置隔爆阀及温度监测报警装置。⑥要有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各重点部位建议设置灭火器,并且对其做定期检查。5)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活性炭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6)事故应急池设置:项目建设一座2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暂存需要,同时厂区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截流阀,可确保事故时的消防废水、泄漏废液能进入该水池储存,不排入外环境。7)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利用车间存储区、危废暂存区收集装置作为一级防控措施,主要防控泄漏少量物料。二级防控措施:利用事故应急池作为二级防控措施,用于事故状态下储存泄漏物料、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当厂区二级防控系统无法满足防控需求时,企****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管理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厂区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及附近河道上游、下游方向设置拦截措施,防止事故废水进一步污染下游水环境。8)与****管理局的联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需开展大气、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安全论证并获得****管理局的许可。 |
|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及现有的生活污水管网和排污口接入区域污水管网,不单独设置污水接管口,接入出租方已有污水管网前设置 1 个采样口; 本项目雨水管网及雨水排口,依托出租方现有雨水管网及雨水排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及现有的生活污水管网和排污口接入区域污水管网,不单独设置污水接管口,接入出租方已有污水管网前设置 1 个采样口; 本项目雨水管网及雨水排口,依托出租方现有雨水管网及雨水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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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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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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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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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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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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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