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 |
| 招标联系人 |
吴博 |
联系方式 |
156****91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县淝河路与子****集团西侧厂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6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第3页,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利、结构、机电、测绘、规划、造价相关专业人员各1名;注: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注册证或职称证(证件能体现要求专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如上述注册证、执业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因各省市职称证样式及内容不尽相同,若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是否可以用毕业证书进行人员专业佐证 回复:请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45页,4.业绩证明材料:如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似业绩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加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评审内容时,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 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设计费金额、面积规模时,中标通知书体现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请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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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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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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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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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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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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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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