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余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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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6年2月4****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5326

传真:0571-****5325

电子邮箱(可选):****@126.com

通讯地址:**市**东路18****中心H楼2楼 ****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屠宰50万头猪扩建项目

**省**市**区径山镇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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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拟投资1083.90万元,对全厂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先进屠宰流水线及配套设备,调整厂区内功能区块平面布局,完成对现有厂房的GMP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将全厂生猪屠宰能力扩大至年屠宰50万头。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在小**村、双溪村、潘板桥村、桥头社区、求是村、塘埠村等6个行政村/社区张贴了环评公示;并同****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村委/社区、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均未接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来电、来函。

1、废水:①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②各类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尾水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治理、地面与车辆冲洗、循环水池补充水以及屠宰过程中不与开膛后肉类直接接触的用水环节,剩余部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③按照有关规**装在线监测装置。

2、废气:生猪待宰间:①合理布局待宰间,加强密闭设计和通风换气;②配套智能雾化除臭消毒系统,定期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③及时对待宰圈进行冲洗,保持圈舍清洁卫生;④机械强制排风,厂房内设若干抽风点,废气汇总至1套碱喷淋+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化设施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猪屠宰间:①合理布局屠宰间,加强密闭设计和通风换气;②肠胃内容物和猪毛等屠宰废物及时、密闭送至一般固废贮存间,不在屠宰间内长期堆存;③每日屠宰结束对整个车间、器具等进行彻底冲洗、消毒,保持车间清洁卫生;④机械强制排风,尤其要加强对屠宰线放血和烫毛退毛工序、红白内脏加工等区域的废气收集,废气汇总至1套碱喷淋+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化设施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①在产生恶臭的单元(如调节池、AO生化池、沉淀池、污泥池等)顶部加盖玻璃钢盖板或专用环境膜材进行密闭,对污泥脱水间、一般固废贮存间进行整体抽风集气;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生猪屠宰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由对应的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型蒸汽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固废:①病死猪和病疫胴体、屠宰残余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毛发和蹄壳、肠胃内容物、废水站污泥、一般废过滤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包装材料、检验检疫废物、废机油、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工作,按规范分类收集储存各类废物,加强对易散发异味固体废物的密闭贮存,做好台账记录和转移处置。

4、噪声:①在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③合理布局设备位置;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⑤加强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⑥加强厂区绿化。

5、地下水:①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②分区防渗:危废贮存设施、贮油区、药剂存放区、废水收集沟渠、废水处理区、应急池等区域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待宰间/屠宰间、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无害化暂存区、洗车区等区域采用一般防渗措施。③实施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污染。

6、风险: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储运过程风险防范;③加强末端处理设施风险防范;④加强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⑤加强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⑥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各废气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浓度预测值均能达标,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处理厂有足够的容量容纳本项目废水。由于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项目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分析,正常工况下,只要企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相关区域的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的泄漏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企业须严格落实防渗措施,一旦发现泄漏事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产生的病死猪和病疫胴体、屠宰残余物外运无害化处置,毛发和蹄壳、肠胃内容物、废水站污泥、一般废过滤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包装材料、检验检疫废物、废机油、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经噪声影响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经落实相应隔声降噪措施,企业四周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也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要求,说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可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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