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名称:****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位置:****地块位于**市浮桥镇新港公路与陆璜公路交汇口的东北200m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21.****96813°,北纬31.****90513°。地块总面积为11936.33平方米。
项目概况:****地块位于**市浮桥镇新港公路与陆璜公路交汇口的东北200m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21.****96813°,北纬31.****90513°。地块总面积为11936.33平方米。地块原厂址地块历上原为农田,80****蓄电池厂,存续时间约为20年,2010****蓄电池厂停产,厂房未拆除;2011年该地块南面租给**市圣****公司,2012年该地块北面租给太****公司生产经营;2家企业均于2021年6月开始搬迁;2021年底,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均已拆除;目前地块为农田,且已设置围挡。
本报告在前期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的基础,考虑未来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评估情景。依据关注污染物筛选方法,确定了评估情景下的关注污染物,及其土壤污染暴露浓度、地下水暴露浓度等信息。也通过暴露评估,确定了暴露途径,计算出相关途径各污染物的暴露参数。根据毒性评估以及风险表征计算分析,本地块:
①地下水中氨氮的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的危害商小于可接受危害商1,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后续修复。
②地下水铅皮肤接触地下水途径的非致癌危害商危害小于1,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其余无相应的暴露途径,无需后续修复。
③通过ALM模型计算,杂填土层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最大值4600μg/g作为土壤暴露浓度进行计算计算出的的胎儿血铅浓度高于10μg/dL的比例为26.1%,超过了5%,粉质粘土层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最大值5200μg/g作为土壤暴露浓度计算出的的胎儿血铅浓度高于10μg/dL的比例为32.3%,超过了5%,因此,ALM模型计算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铅对敏感受体产生的风险不可接受,需要修复。
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环保局开发的成人血铅模型(ALM模型)进行计算得到修复风险控制值为2240mg/kg,通过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800mg/kg进行比对,基于一定的风险进行反推计算铅的风险控制值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确保过度修复和浪费**修复目标值建议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800mg/kg保持一致。
通过计算得到的地下水氨氮的修复目标值154.24mg/L,本地块地下水氨氮最大浓度为3.66mg/L,小于风险控制值154.24mg/L。考虑到地块目前为空地,后续不再开发利用,如采取修复方式成本较高,异味问题会比较突出,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出发,建议未来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算结果,以及建议的修复目标值,根据以上修复目标值,划定了土壤修复范围,估算确定总修复土壤面积3373㎡,修复土方1686.5m3;修复深度0~2.5m。
通过修复技术初步筛选,推荐的土壤修复技术为植物修复,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对整个地块进行垂向阻隔(至隔水层)及水平阻隔,并采取制度控制(污染区围挡禁止入内)的方式对地块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在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建设长期自然监测井,对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开展定期监测。最终的修复管控技术还需据地块后续开发设计、可用的修复时间、修复费用等信息综合确定。
针对地块外河道底泥超标,需对河道进行疏浚。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化利用和卫生填埋,疏浚底泥**化利用主要包括还田利用、还林利用、就地利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疏浚底泥污染物浓度不符合相应处置要求的,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疏浚底泥在**化利用前,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堆置。临时堆置场地应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堆置场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应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