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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条资格审查资料中第2项修改为:提供投标人2026年1月26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款(1)资格审查内容中第②项修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6年1月26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2月9日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4.本项目现场开标地点****服务中心(**市望道路300号)四楼展示厅。加急标书代写
上述内容作为《义****开发区****基地-汽车零部件制造园项目》的招标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聚合****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