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864/202602-00002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发改许可【2026】50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关键词: | |
| 2026-01-04 16:18 | 名称:关于**区罗岭镇2026年**村“皖美休闲旅游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体裁分类: | |
| 生命周期: | |
| 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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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区罗岭镇2026年**村“皖美休闲旅游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罗岭镇2026年**村“皖美休闲旅游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市**区罗岭镇**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建造休闲道路6公里,村庄连接道路6公里,广场停车场铺装1000平方米,****村民组进行10000平方米的美化绿化,疏浚加固灌溉沟渠4公里,建设生产道路4公里,周边土地整理300亩。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932万元,申请以
工代赈专项资金800万元及地方配套132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
(二)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四)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国家、省申报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积极组织项目区周边群众,特别是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通过以工代赈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
(五)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市****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