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湖北横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新型高效植保化学品及中间体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审批
湖北-宜昌-枝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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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公司:

报来《****改革局关于******公司拟实施年产9000吨新型高效植保化学品及中间体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枝发改文〔2025〕105号)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备案,项目拟实施厂房改造,建设储运设施,购置反应器、反应釜、吸收塔、离心机等设备装置,配套建设环保等设施。主要产品为四氯吡啶酸和氨氯吡啶酸,副产盐酸(30%)、次氯酸钠、稀硫酸、工业盐(氯化钠)。主要设备有反应釜、吸收塔、结晶釜、三效蒸发器、转料泵、离心机、压滤机、导热油炉等,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年四氯吡啶酸和3000吨/年氨氯吡啶酸的生产能力。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5〕2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2026年12月全部投产达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7787.72吨标煤(等价值为9450.85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914.31万千瓦时、0.5MPa饱和蒸气116179.10GJ、天然气222.35万Nm3,年耗氮气491.2万Nm3、新水16.66万吨。

二、该项目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发改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发改局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发改局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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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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