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汽博城15栋157号
成交金额(费率): 94.96%(约:759680.00元)
评审得分:84.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蔬菜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122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卫锋(组长)、刘蓉、董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金额的1.39%收取,代理费=80.00万元*1.39%=1.11万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1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联系电话:198****919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梨花路与科技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李校长 177****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高工 198****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198****9192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