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 标 题:关于**市新靖镇鹅泉村念安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5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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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批复**市新靖镇鹅泉村念安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镇政报〔20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市新靖镇鹅泉村念安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新靖镇鹅泉村念安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道路及河边水泥制护栏、青砖景墙及微景观菜园、树池,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200立方米高位水池一座、抽水房一座、改造修缮及清理污水处理设施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月20日
附件:
**市新靖镇鹅泉村念安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 | √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监理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