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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 标 题:关于**市垃圾焚烧厂周边挡墙护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5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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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市垃圾焚烧厂周边挡墙护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企业生产环境稳定,消除厂区安全隐患,同意**市垃圾焚烧厂周边挡墙护坡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地州镇甘荷村垃圾焚烧厂。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2处挡墙护坡:1处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长51.5米,高7.5米;1处为毛石挡土墙,长151.5米,高7.5米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10.4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和设备购置救灾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