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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P12“3.2.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2)”修改为:提供投标人2026年2月23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P15“4.7.1投标人资格评审第6条”修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6年2月23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3.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资质动态核查日期按上述条款中的日期一并修改。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3月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上述内容作为《2026年度****临时性、应急性、少量多批等市政施工项目》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 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