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宁市立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汶泉湖畔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汶审服投水字〔2026〕7号)

审批
山东-济宁-汶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2-04 发布机构: ****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市立****公司汶泉湖畔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汶审服投水字〔2026〕7号)

发布日期:2026-02-04 16:02

**市立****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关于**市立****公司汶泉湖畔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并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审查,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本机关同意该项目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35.04%。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64779.6元。

二、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本机关审批。

(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 3 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机关重新审核。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要求,并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市立****公司汶泉湖畔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含审查意见)

2.**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


****

2026年2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