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的****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批复》(丰府〔2026〕11号),拟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拟出让用途 |
出让年限 |
| 1 |
**县汤****服务区MZ-FS-01-23-0102地块 |
2093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 2 |
**县汤****服务区MZ-FS-01-23-0202地块 |
208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30天(2026年2月4日至3月5日)。
三、申请方式
有意向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6年3月5日前,向****提出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丰****广场北路1******局;
联系电话:0753-****621。
****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