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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5355390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宝亮 |
| 龚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开发区逸仙工业园亨通路1号 |
| ******年产16800立方米泡沫芯材套材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逸仙工业园亨通路1号 |
| 经度:117.01531 纬度: 39.40756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8 |
| 津开环评〔2024〕1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355390001Q |
| 2025-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53553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公司 |
| ****0116MA05J6E784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中心 |
| ****0116MA****985K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1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ky-ep.com/article.php?id=125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硬质泡沫芯材套材16800立方米(163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硬质泡沫芯材套材16800立方米(1635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在现有厂区利用现有核心蜂窝、PET发泡板产品生产过程中间品,新增贴布、开槽打孔、PLC下料、倒角、数控加工等工序生产硬质泡沫芯材套材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在现有厂区利用现有核心蜂窝、PET发泡板产品生产过程中间品,新增贴布、开槽打孔、PLC下料、倒角、数控加工等工序生产硬质泡沫芯材套材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该项目开槽打孔废气、PLC下料废气、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3达标排放;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3达标排放。 上述废气中排放的颗粒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 你公司在实际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合理布置废气收集装置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定期清理并更换过滤布袋等,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二)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该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五)****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爬梯的规范化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开槽打孔废气、PLC下料废气、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3达标排放;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3达标排放。 上述废气中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 本公司在实际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合理布置废气收集装置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定期清理并更换过滤布袋等,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二)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五****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爬梯的规范化设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62 | 0 | 3.67 | 0 | 0 | 0.462 | 0 | |
| 0.029 | 0 | 0.2606 | 0 | 0 | 0.029 | 0 | |
| 0.002 | 0 | 0.006 | 0 | 0 | 0.002 | 0 | |
| 0.044 | 0 | 0.125 | 0 | 0 | 0.044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462 | 0 | 0 | 0 | 0 | / |
| 0.079 | 0 | 7.2103 | 0 | 0 | 0.079 | 0 | / |
| 0.67 | 0.992 | 6.6751 | 0 | 0 | 1.662 | 0.992 | / |
| 0.16 | 0 | 0.16 | 0 | 0 | 0.16 | 0 | / |
| 1 | 1#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开槽打孔废气、PLC下料废气、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3达标排放 | 对P13排气筒进行了2周期,3次/周期的监测 | |
| 2 | 2#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部分倒角废气、部分数控加工废气经现有一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3达标排放。 | 对P23排气筒进行了2周期,3次/周期的监测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对四侧厂界进行2周期、3次/周期频次监测 |
| 1 |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 项目产生的废油、 废油桶、 含油抹布和手套为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废油、 废油桶(作为废油容器) 、 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 合佳威****公司处置; 废边角料、 除尘灰、 废布袋为一般固体废物, 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生活垃圾**管委定期清运。 |
| 1 |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在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履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 | 根据《市环****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津环保应[2015]40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 固瑞特( **) 复合材 ****公司编制了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120116-KF-2025-254-L) 。 |
|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1#布袋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3、排气筒P2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1#布袋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3、排气筒P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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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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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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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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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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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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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