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509
传真:(0662)****529
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铁矿**综合利用工程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收费站旁) |
| 环评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铁矿**综合利用工程扩建项目位于****工业园****收费站旁),依托原有项目主体设施,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提高产品产能,扩建完成后,项目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扩建主要内容为年增产矿粉(铁精粉)11890t/a,商品粉煤灰(利用碳)2000t/a,尾泥(副产品)3600t/a,转炉泥35000t/a。扩建后全厂年产矿粉(铁精粉)26110t/a,商品粉煤灰(利用碳)13490t/a,尾泥(副产品)9000t/a,转炉泥34500t/a,钢条3000t/a。 项目总投资8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业主现有厂房用作扩建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主要为扩大原材料使用量,增加产品产量。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与扩建前无异。尽量减少施工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新增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收集池收集和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为卸料粉尘、运输扬尘。卸料粉尘通过对卸料区定期洒水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对厂区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洒水降尘、厂门设置清洗槽,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对厂区周边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卸料粉尘、运输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本项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沉淀池淤泥定期清理出运至堆场晒干后,和产品一起压饼外运。新增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项目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