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10千伏**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 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934
传 真:(0662)****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小学对面 |
| 环评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小学对面,110千伏**站****电站,于2010年投产运行,现有规模为1台40MVA主变,110kV架空出线4回。为满足负荷需求,本期在站内原有预留主变位置扩建1台40MVA主变,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无功补偿装置。同时根据本工程需要,**1个324m2主控楼。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 项目总投资1258.63万元,环保投资46.4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天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 3、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4、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主变、主控楼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优先回用于场地平整,基坑余土,可在站内实行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及****物资部门和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可随意丢弃。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项目运行期,****电站****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电站的正常运行,****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6、项目运行期,****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电站的正常运行,****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7、变电站正常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站内设有化粪池,化粪****电站临时运维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8、****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前期已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6m3的事故油池,能满足事故情况下单台主变油量100%不外泄。 9、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直****公司集中废旧蓄电池暂存站点,然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检修可能更换的废矿物油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