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泉子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渠道)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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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4

项目名称 ****州**县泉子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渠道)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泉子街镇**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136
建设单位 ********水文站) 法定代表人 徐冲宇
联系人 陶露 联系电话 133****3933
项目投资(万元) 652.27 环保投资(万元) 5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1-0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支渠18条,共计长度12.67km,宽度为0.8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土方覆盖、 合理规划施工时段、洒水降 尘、运输车辆苫盖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其他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减少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渠道施工养护废水沉淀后用于降尘或自然蒸发消耗。
固废 环保措施:
渠道开挖土方临时堆存于渠道一侧,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原渠道拆除料、清淤弃渣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垃圾场;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填埋场填埋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噪声消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设备;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植被的自然恢复。
承诺:********水文站) 徐冲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水文站), 徐冲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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