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建设规模 | 更换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日处理量2万吨),出水水质提至一级 A标准;更换老旧雨水管网14615米,管径d300~B×H=3000×2200;更换老旧污水管网17897米,管径d400~1200;更换老旧给水管网 14116米,管径DN75~7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更新,原有管网拆除,管网铺设,土方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02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9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800.00元 |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
| 项目负责人 | 闫涛(注册编号:CS****00184;身份证号:370205*********551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2.**县老**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
| 项目负责人 | 吴殿臣(注册编号:CS****00132;身份证号:142301*********271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区驾鹤路周边片区老旧排水管沟改造建设工程设计; 2.**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服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500.00元 |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薇(注册编号:CS****00120;身份证号:230206*********072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第一、第二水厂联动工程设计; 2.**市老**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工作。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政府门户网站(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园区管理委员会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