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浮丘区块A-02-01地块安置房项目电力工程(**路产城)公开招标项目
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人对 ******县浮丘区块A-02-01地块安置房项目电力工程(**路产城)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文件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1.招标文件和编制说明中未提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问题,是按照市区工程还是非市区工程取费,两者取费区间不同,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位于**县鹤溪街道浮丘村(浮丘区块A-02-01地块),请投标单位在现场充分勘察的基础上,结合**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市区及非市区的定义,自行进行判断及取费。
2.设备报价是否需要按照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表,执行。
回复:是。
招标单位:****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