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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教育督导责任区,相关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
****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根据《****教育厅等14部门****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63号)精神,我县积极开展2026年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资质审核备案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组织人员综合评审并公示后无异议,决定认****旅行社****公司等16个单位为2026****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按照《****体育局 ******旅游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南教科体办〔2021〕36号),把****学校教学计划,在公布的名单中规范程序,有序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省情、县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激发家国情怀,使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深度融合,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各承办方要按照《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研学实践活动,加强研学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精品路线,不断提升研学实践服务水平,****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三、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的监督与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健全退出机制。承办方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学校和家长满意度低等任一情形,将立即取消承办资格并面向社会通报。
附件:**县2026年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名单
**** ******旅游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