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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卫生院迁建工程项目选址与用地预审审批手续。该项目位于**县盘峰乡沙溪村,**村庄道路,南至S218公路,西至林地,北至林地,总用地面积5564.26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3日。(公示期10天)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申报。
联系电话:0579-****8192****卫生院)
0579-****5433(****)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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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