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填埋场)工程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填埋场)工程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填埋场)工程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1)根据环评结合现场建设内容填报排污许可证,****分局审核、发证;(2)根据环评结合现场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专家上会审核,审核通过****分局备案;(3)根据环评结合现场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环境监测、编制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相关专家上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文本公示并上传报告至**验收建设信息平台。
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报告编制完成为止。
4、预算价:1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8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6、付款方式:所有监测项目完成并编制成报告后,一周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一次性付清。
7、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过竣工环保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投标。
注:开标时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标书代写
四、采购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领取交易文件方法: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现场提供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要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视为提交企业信息成功,提交企业信息成功后无须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将在工作时间向其发送招标文件。(只有提交企业信息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评标)(报名地址:**县中都城15-13)
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2026年2 月9 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 10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34****0804
代理机构:****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58****4440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