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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植物、食用菌类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植物、食用菌类深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库区乡平岭街01号;
建设规模:年产香菇提取物(粉状)100t,香菇提取物(液体)50t,香菇提取物(膏体)50t,木耳及猴头菇等其他菌类提取物50t,食用菌固体饲料50t;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鲁部长
联系电话:137****8719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