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一次公示) | ||
| 索引号 | ****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 公开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内容概述 | **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一次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
规划范围:汉**流**段、洞河、汝河、林本河4条河流,设置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
规划期限:2025~2030年。
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可采区总长度为 44.67km,其中汉江设置3处可采区,长度为24.33km,开采规模为29万m3/年;洞河设置4处可采区,长度为10.06km,开采规模为3万m3/年;汝河设置4处可采区,长度为7.59km,开采规模为2万m3/年;林本河设置1处可采区,长度为2.69km,开采规模为1万m3/年。
规划禁采区总长度为152.60km,其中汉江设置4处禁采区,长度为34.72km;洞河设置6处禁采区,长度为55.96km;汝河设置6处禁采区,长度为39.13km;林本河设置2处禁采区,长度为22.79km。
本次规划将可采区和禁采区之外的水域列为保留区。本次规划保留区总长度 8.17km,其中洞河4.14km、汝河4.03km。
规划控制采砂总量175万m3,年度控制开采量35万m3。本次规划采砂作业方式分两类:汉江采用挖砂船开采,洞河、汝河、林本河采用挖掘机开采,结合自卸汽车运输。每年6月1日至10月15日为禁采期;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 5月31日为可采期。
二、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县红广路与紫府路交叉口西北140****乡村**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915-****257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科荣****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9-****7131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中环大厦C座7层
电子邮箱:****@qq.com 邮政编码:71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单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规划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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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