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灵山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灵山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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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园区建设,推动“**香鸡”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范围要求

重点聚焦“**香鸡”加工产业。

(二)对象要求

1.在**县辖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且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积****政府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工作。

(三)项目要求

1.申报单位要具备一定的项目实施基础,立项后要能够落地实施;既要与我县当前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密切结合,又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增长潜力,实施后要能够产生显著的项目效益。

2.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3月—2026年6月,跨年度建设项目或2026年**项目应在2026年6月前建设完成并及时申请项目验收;

3.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经费进行配套,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支持内容

用于扶持企业开展鸡肉月饼、香鸡汤、盐焗鸡等与香鸡加工相关的产品及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根据建设主体升级生产线,购置包馅机、打饼机、金属去除机、排盘机、烤炉、包装机、烤盘、包装系列;吊装式卤煮锅;自动分碗机、液体灌装机、全自动抽真空封口机、清洗烘干一体机、自动贴标机、喷码机等设备,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补助。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四、提交要求

请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用地批复或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126.com。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联系人:陈家勇,电话:****846,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表

2.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建设方案(参考样式)

****

2026年1月19日


附件1: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产品开发储备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


建设地点


经费预算

总投资(万元)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自筹(万元)




建设内容


建设进度计划


申请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效益(主要包括促进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农户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香鸡”

产品开发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参考样式)

第一章 项目单位及项目概要

1.1 项目单位情况。包括:项目单位性质、生产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场地及设施情况、目前主导产业情况、近两年生产经营投入及效益情况、目前财务管理情况、近两年获得各级财政扶持情况、****银行贷款情况、获**誉或证书情况、近两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情况等。

1.2 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等。

1.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章 项目建设情况及效果

2.1 项目实施主体。

2.2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2.3 项目建设地点或计划建设地点及用地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2.4 项目完成情况或预计完成时间。

2.5 项目实施效果或预计实施效果(包括项目自身效果、带动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等社会效益情况)。

第三章 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管理

3.1 项目投资计划及测算依据。

3.2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财政补助、其他渠道)。

3.3 已筹措资金情况(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当地财政补助、其他渠道)。

3.4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第四章 相关附件或证明材料

4.1 生产经营资质类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4.2 承担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场地、设备、技术等生产经营条件,人员技术力量,自我筹资能力等);

4.3 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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