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6]J020013号
| 项目代码 | **** | 项目名称 | ****(溪北洋校区) |
| 企业名称 | **** | 企业注册类型 | 国有 |
| 建设性质 | 迁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省**市**市溪潭镇城山村后屿点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由**市**福新村41号迁建至溪潭镇城山村后屿点,项目总用地面积422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53.89平方米;项目拟分一、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包含实训楼2765.8平方米、综合楼4344.08平方米、教学楼A栋2740.96平方米(含食堂)、大门149.24平方米、连廊215.28平方米;二期建设包含教学楼B栋2412.8平方米、学生宿舍B栋2888.4平方米、学生宿舍A栋1990.95平方米、教室宿舍1777.63平方米、风雨操场1371.72平方、连廊595.2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01.76平方米。 主要建筑面积:21553.89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无 | ||
| 项目总投资 | 13866.637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9359.0370万元,设备投资 0.0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4507.6000万元 |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6年3月至2030年7月 |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3、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 ||
| ****改革局 | |||
| 2026年01月23日 |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