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报来《****教育局关于重新审批****教学楼、6#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教函〔20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教学楼、6#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因项目建筑材料及人工单价未能准确计算,同意重新审批项目。《****改革局关于****教学楼、6#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5〕10号)废止。
二、为扩大优质高中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同意建设****教学楼、6#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 **县****校园内。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总用地94666.64㎡,校园用地面积78915.31㎡。**占地面积2220.00㎡,总建筑面积12019㎡。其中,教学楼占地面积676.00㎡,建筑面积4109.00㎡;6#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702.00㎡,建筑面积4154.00㎡,7#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842.00㎡,建筑面积3756.00㎡。建设运动场面积140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场地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4360.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801.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51.05万元,预备费207.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3488.00万元(总投资的80%),剩余872.13万元(总投资的2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4〕63号)、不动产权证(桂〔2026〕**县不动产权第****083号)等。(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