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5MA7AKDNH9F | 建设单位法人:刘晓伟 |
| 肖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横水镇碧坑村两尾坑 |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4.249356 纬度: 25.68631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7 |
| 赣市行审证(1)字〔2025〕2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5MA7AKDNH9F001V |
| 2025-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500 |
| 5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5MA7AKDNH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航大****公司 |
| 913********12230XD | 验收监测单位:**中净****公司 |
| ****0104MA399BLH2T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01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317dZpw |
| 项目为**,占地面积66937.5m2(含二期预留17839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综合主厂房)、储运工程(点火油库)、公辅工程(综**泵房、冷却塔、净水站、工业消防水池、综合楼、地磅房、门卫室、排水管网、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化验室、除盐水车间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内容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年垃圾处理量为17.885万t(包括原生生活垃圾127750t、陈腐生活垃圾36500t、****处理厂污泥3650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950t),年均发电量为5932.43万kW●h。 | 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内容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整个工艺流程包括了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炉渣及飞灰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内容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①项目垃圾渗滤液、填埋场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通道和地磅区冲洗废水、垃圾车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后全部回用至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卸料平台、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等用水,不外排。②除盐水制备系统浓水和反冲洗水直接回用至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卸料平台、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等用水,不外排。③锅炉定连排污水直接作为补充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④原水净化系统反冲洗水自然沉淀后返回原水净化系统,不外排。⑤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部分排入回用水池,回用至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卸料平台、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等用水,剩余的外排至小江,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①有组织废气:焚烧炉烟气采用1 套“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根80m高烟囱(DA001)排放。石灰储仓废气采用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仓废气采用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飞灰仓废气采用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化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柜,废气经过屋顶外排。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②无组织废气:卸料大厅恶臭气体密闭式微负压抽风引至炉内焚烧;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空气幕,未收集部分经抽风管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处理站、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恶臭气体采用“处理装置加盖+负压抽风+ 引至焚烧炉燃烧”处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飞灰固化间废气、飞灰养护车间逸散氨、柴油储罐废气、盐酸储罐废气采用机械通风处理。 3、固废:①一般固废:炉渣 设一座容积为300m3的灰渣贮坑,位于焚烧主厂房内;项目产生的炉渣在厂内暂存后全部外运进行**化利用。****处理站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除盐水系统废膜和废活性炭、原水沉淀池污泥、废包装材料 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 设置一座占地面积300m2的飞灰养护车间,用于储存稳定化后的飞灰;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经固化、稳定化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填埋场填埋。废矿物油、废布袋、****处理站废膜、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废药剂 在飞灰养护车间内划定一个面积约30m2的分格间,作为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布袋、****处理站废膜、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废药剂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 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与设计一致。 2、废气:与设计一致。 3、固废:①一般固废:与设计一致。②危险废物:飞灰设置1座占地面积300m2的飞灰养护车间,用于储存稳定化后的飞灰;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经固化、稳定化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后委托崇****服务中心****填埋场填埋。废矿物油、废布袋、****处理站废膜、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废药剂与设计一致。生活垃圾与设计一致。 |
| 由于建设****填埋场(纳入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处理达标后****填埋场填埋,其他内容与设计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14 | 0 | 0 | 0 | 2.14 | 2.14 | |
| 0 | 0.053 | 0 | 0 | 0 | 0.053 | 0.05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7.35 | 32.25 | 0 | 0 | 27.35 | 27.35 | / |
| 0 | 112.33 | 134.68 | 0 | 0 | 112.33 | 112.33 | / |
| 0 | 1.142 | 4.36 | 0 | 0 | 1.142 | 1.14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渗滤液废水处理设施 | 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第一类污染因子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浓度限值执行) | 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 RO反渗透系统”的处理工艺组合,****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d | 监测点位:渗滤液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频次:2天,水样为24h混合样(至少每2h取样一次,以日均值计) ;监测因子: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总汞、总铅、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 | |
| 2 | 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回用水池 | 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 | 部分排入回用水池,回用至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卸料平台、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等用水,剩余的外排至小江,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监测点位:废水总排口;监测频次: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 |
| 1 | 焚烧炉烟气治理设施 | 焚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其中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1套“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80m高的烟囱(DA001) | 监测点位:焚烧炉烟气治理设施进口、出口;监测频次: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风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以 Hg 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 | |
| 2 | 石灰储仓废气、活性炭仓废气、飞灰仓废气治理设施 | 储仓粉尘废气(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各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DA004) | 监测点位:消石灰仓排气筒、活性炭仓排气筒、飞灰仓排气筒;监测频次: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风量、颗粒物。 | |
| 3 | 食堂油烟治理设施 |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 油烟净化器+专用排烟管道 | 监测点位:食堂油烟排放口;监测频次: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风量、油烟。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了低噪声型的生产设备等,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及设备房采取了减震、隔声、消声吸音等措施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频次: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 现场检查情况: ①建设单位已在工艺、管道、设备、****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或环节采取对应防渗措施,并按照环评分区防渗要求,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飞灰养护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飞灰固化间、卸料区、点火油库、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等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飞灰填埋区尚未建设,属于二阶段验收内容,另行组织验收);将垃圾焚烧间、炉渣贮坑、烟气净化间等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将综**泵房、冷却塔、净水站、工业及消防水池、综合楼、地磅房、门卫室等按简单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 ②建设单位已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要求,制定了企业应急预案,并在**市生态****支队**大队完成备案(见附件4)。 |
| 1 |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自行利用或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情况: 1、危险废物 ①设置1座占地面积300m2的飞灰养护车间,用于储存稳定化后的飞灰;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经固化、稳定化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后委托崇****服务中心****填埋场填埋; ②在飞灰养护车间内划定一个面积约30m2的分格间,作为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布袋、****处理站废膜、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废药剂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一般固废 ①设一座容积为300m3的灰渣贮坑,位于焚烧主厂房内;项目产生的炉渣在厂内暂存后全部外运进行**化利用; ②****处理站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除盐水系统废膜和废活性炭、原水沉淀池污泥、废包装材料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①建设单位已按报告书要求落实了项目垃圾贮存设施、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油罐区、焚烧炉CO过量爆炸、沼气火灾爆炸等风险防范措施; ②建设单位已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制定了企业应急预案,并在**市生态****支队**大队完成备案; ③建设单位已将“****处理站和废水管道维护管理,监测出水水质确保水质达标,在油罐区设置防火堤、防渗池、观测管、液位自动监测系统,****处理站厌氧工序设置甲烷浓度监测报警仪,并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火灾报警仪,采用DCS控制,设置集中控制室”作为一级风险防控措施;将“厂内设置清污雨污切换系统,设置500m3事故应急池和200m3初期雨水池”作为二级风险防控措施;将“发生污水泄漏事故,及时通知周边群众及下游饮用水取水单位”作为三级风险防控措施; ④飞灰填埋场及截洪坝(沟)尚未建设,属于二阶段验收内容,另行组织验收。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①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②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政府落实好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③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调查,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②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调查,项目建成前后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并未新增新的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以场界外延30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及医药、食品等对环境空气要求高的企业。③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④现场检查情况:根据后文表9.2.1.5-1核算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行政审批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