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中心。最终受让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并交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付通知书后将交易价****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在转让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受让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4、标的转让土地为耕地,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附属物为产权所有人所有。受让方通过本次项目转让成交后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地面“附属物”使用、维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需要使用时需与转让方进行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因抢水、抢电造成断水、断电或浇灌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5、禁止受让方使用期间在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受让方自行拆除,恢复原样,受让方要将耕地达到管理标准,无杂草,及时收获,收获后田间无地膜、无杂物等,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耕地交付转让方。无论建造获得转让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转让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6、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使用土地期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该地块2026年无种植补贴、生产者补贴等。 8、本次标的转让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标的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0、转让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土地,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抵押贷款、担保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受让方的已付转让价款,并就因受让方所造成的损失向受让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受让方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转让耕地环境污染,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受让方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土地转让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3、转让期间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 14、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转让的耕地,转让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