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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本园在园幼儿及教职工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园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本项目采购食材分为四个分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具体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品类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1 |
米、面、油 |
1.大米:符合GB/T1354标准,无霉变、无异味,提供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 2.面粉:符合GB/T1355标准,新鲜无结块; 3.食用油:非转基因产品,选用福临门、金龙鱼、鲁花等国内知名品牌,规格为5L/桶或10L/桶,符合GB2716标准 |
需提供品牌代理权证书 |
| 2 |
肉、蛋、禽 |
1.生鲜猪肉:****屠宰场,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牛肉、禽肉:新鲜无变质,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3.鸡蛋:良种蛋,大小均匀,新鲜无破损,符合GB2749标准 |
每日配送,确保新鲜。 |
| 3 |
蔬菜、豆制品 |
1.蔬菜:当日采摘配送,无腐烂、无农药残留,符合GB2762、GB2763标准; 2.豆制品:新鲜无异味,具备生产合格证明,符合GB2711标准。 |
禁止采购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角等高危食材。 |
| 4 |
调味品 |
选用国内知名品牌,包装完好无破损,在保质期内,符合GB2760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
需提供同批次检验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金江分园、毛岸分园指定地点,需按园方每日需求准时配送
本项目最高限价参照保亭黎****农贸市场****超市零售价核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视为无效响应)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食材相关类别);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畜禽肉类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制品检疫合格证明;
3.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的食品安全事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4.供货负责人及配送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食材保鲜、配送专业知识;
5.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及应急供应能力,能保障节假日及特殊情况的食材供应;
6.能够开具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提供近6个月内所供食材的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涵盖关键安全指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品类代理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
5.供货负责人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6.食材质量承诺书(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流程、退换货机制及违约责任);
7.配送方案(含配送车辆情况、配送路线、保鲜措施、配送时间承诺等);
8.近6个月食材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9.报价函(按分包填报折扣率,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近2****学校食材供应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体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签订日期)。
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7:30分(**时间)(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从资质符合性、食材质量保障、配送服务能力、报价合理性、业绩经验、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若项目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将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
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商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响应资格,****幼儿园供应商黑名单,永不**;
2.采购方将建立供应商评价及退出机制,定期对中选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有权终止合同;
3.食材验收严格执行“双人联检”制度,核对食材质量、数量、检验报告等,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律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4.中选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不得供应腐败变质、过期、不合格食材,严禁供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高危食品;
5.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对公账户,不接受个人收款。
采购人:****
地址:**县**镇
联系人:苏荣娟
联系电话:138****374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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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