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越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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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省**市塘厦镇**岭路10号1栋101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原厂址位于**省**市塘厦镇****路336号102室。现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扩建,项目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4500m2,建筑面积为5128m2,主要从事硅胶产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产品300吨。 ****中心坐标:东经114°3'40.206",北纬22°45'54.99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捏合1、分散1、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分散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捏合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高温等离子焚烧+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捏合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50m内没有敏感点,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渣、次品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普通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废油脂和厨余垃圾经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滋生蚊虫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6-02-04
联系人 ****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3968
通讯地址 **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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